有点纳闷:“她酬谢什么?”
卫宁阖眼,语气淡淡:“感谢我让她看了一场好戏。”
成越低着头,默不作声,他现在也搞不懂自己到底想要什么了。
另一边,酒店门口的任小月也摸到了空兜,脸色大变:她不会把房卡丢半路了吧?
她今天稀里糊涂被绑来了b市,脑子不太清醒,完全没想到房卡在别人那。
成越给她的羊羔皮大衣,里外都有暗格,所以她连忙敞开大衣,先搜里面的——
就在此时,身旁忽然响起了一声轻嗤。
任小月急着找房卡,没有在意。
但旁边那个如同百灵鸟般清脆动听的嗓音却带了一丝惊讶:
“阿铭,你看她穿的是不是我之前给你看的那款羊羔皮大衣?”
任小月这才抬眸看了一眼,玻璃旋转门的面前,停着一辆商务款的劳斯莱斯。
一个年轻的栗发女郎挽着男伴,仰起头跟他娇滴滴地说着什么,还指了指自己这边。
女郎生得楚楚动人,海藻般柔顺卷曲的棕栗色长发配着白皙皎洁的面庞,还有那双秋水剪瞳般明亮的眼睛,仿佛淡雅秋菊,令人越看越移不开眼。
即使是任小月这样的同性,也觉得此女比明艳大方的韩雁如更胜一筹,因为这种柔婉清雅的气质太罕见了。
任小月默默叹气,人和人真是不能比。
有些人生来就是别人重新投胎都长不成的样子。
不过她心态很好,知道羡慕也无用,又低下头继续找房卡了。
林今瑶这边眼却眯了起来,上下打量着任小月——
女孩身上穿的羊羔皮大衣实在太刺眼,本来当季新款只有在f国才有卖,国内专柜都买不到,她才拜托竹马成越去取的。
现在居然有人比她更早地穿上了这件。
而且还是这么瘦小的、平凡的女生,看她灰头土脸,妆都没怎么画,根本一点都不懂品牌风格。
“c家这款大衣是春秋系列的主推款,主打的是法式淑女风,精致与复古是它的灵魂,哪怕不搭gianvitorossi的复古细高跟,也该选一双颜色合衬的高跟鞋。”林今瑶拍开男友许清铭的胳臂,凝眸轻叹,似是惋惜,“她穿的居然是运动鞋未免太随便了。”
作为一个从小就被娇养着长大,对穿搭极具眼光的富家千金,林今瑶看任小月就像在看小怪兽。
没保养过头发,没做过皮肤护理,土里土气的女孩,怎么看都不像是买得起c家大衣的人。
她隐隐后悔:就不该为了跟卫家拉关系,提前一晚赶回b市的。
遇见了这么扫兴的人,让她甚至开始嫌弃那件还没到手的同款大衣了。
“我跟成越打个电话。”林今瑶温柔地推了一把男友,“阿铭你去开房间,我等会上去。”
许清铭已经习惯了女友和她竹马藕断丝连的关系,对他们这种出身的人来说,感情的忠贞度是有弹性的。
他喜欢今瑶的美貌与风情,却不会为了对方吃飞醋。
毕竟论先后,自己是大学期间认识了今瑶,成越才是陪伴了她整个青春的男人。
要说谁头顶最绿,那肯定不是自己。
所以许清铭只是替女友贴心地捋好耳边碎发,眼神随意瞥过不远处那个让女友不开心的“罪魁祸首”——
对方正忙着翻兜,看起来像是在找东西。
她比女友矮了半个头,豆芽菜似的身材,确实撑不起那件雍容华贵的大衣。
不过能让眼高于顶、自命不凡的女友破防,也算一桩趣事。
想到这,许清铭微微一笑,转头信步走进酒店大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