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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9章 叛逆(2 / 2)

母去世,他又变得郁郁寡欢,事实上从祖母确诊胃癌的那一刻开始,他就变回了以前的样子,不过与以前不同的是,他不再对我和我的父母充满恨意,就好像……一夜之间长大了一样。”

“后来的事,就没什么好说的了,他正常上大学,以极为优秀的成绩考取了斯坦福大学的心理学硕士,在美国读了两年书,回到法国来读博士,然后当了一名心理医生,再然后,就和你在一起了。”

时骨侧耳倾听,终于在闻景说完有关于闻寒洲的所有经历后开了口:“他那么优秀,其实完全可以在读完硕士以后继续留在美国读博,甚至最后直接在美国定居吧,怎么偏偏还是回了巴黎来?”

闻景不太想和时骨提闻灼庭的事,于是只是淡淡地笑了笑:“身不由己罢了,不过如果要他自己来说,那他肯定也会说,他不后悔没有留在美国,不然他就不会遇见你了。”

“也不一定。”时骨有点懒,也不把闻景当外人,直接躺了下去,他看着纯白色的天花板,“当初他要是留在美国的话,或许会遇到比我更好,也更让他喜欢的人。”

可命运就是这样的安排,闻寒洲没有留在美国,而是回到了巴黎,成为了一名心理医生,并在工作后的几年遇到了自己,然后他们相爱了,一直走到今天,将彼此的身心全部交付给对方,毫无保留。

所以某种程度上来讲,时骨是庆幸的,尽管他知道,像闻寒洲那样的人,当初一定是想留在美国的,但是也幸亏他没有留下,不然自己就不会在巴黎遇到他,没有遇见他,那自己现在的生活是什么样,心理状况会不会比以前更糟,时骨也不好说。

“不会的,我想,如果再重来一次,让他在认识你和留在美国之间选一个的话,那么他一定会选择认识你。”

就像是他们的祖母,在留在纽约与闻灼庭之间,选择了闻灼庭一样。

闻祖母的最终选择是闻灼庭,闻寒洲的最终选择也会是时骨。

闻景看着时骨,温和的灯光下,他那张脸被镀上一层绒绒的暖意,蓝色的发丝隐在黑色的发丝间,格外漂亮,美的人心肝震颤。

有那么一瞬间,闻景理解了自己哥哥的死心塌地。

怪不得闻寒洲会喜欢上时骨,不止是因为他这副漂亮的好皮囊,还有他的性格,他看似吊儿郎当却柔软精细的内心,以及他的一切。

“时骨,他这辈子,最爱的人就是你,再也不会有别人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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