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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7章(1 / 2)

睚眦还想争辩一下,见云川开始跟夸父谈笑,就生生地闭上了嘴巴。

一行人在雨中走了三天,终于看见了常羊山,一群不大的孩子骑着马呼啸着从藏马谷里跑出来,在雨中你追我赶的,颇有活力。

孩子都不大,也就是十岁左右的模样,他们胯下的马看起来不是那么听话,不过,在那些孩子的驾驭下还是奔跑起来了。

其中一个身材矮小的孩子,骑着一匹枣红马在雨中最是显眼,他与马的配合度也是最高的。

看到这一幕夸父就笑得合不拢嘴,因为,那个孩子就是他的儿子虎承!虎承的名字是夸父请云川给起的,云川当时想都没想的就给起了这个名字,夸父觉得很好,他的孩子就该像老虎一样强壮。

睚眦有些悲伤地道:“等他们长大了,族长就不需要我了。”

云川笑道:“知道就好,觉得难过就去找精卫安慰你,少在我面前摆出这副恶心的样子,好男儿志在天下,把你的目光放长远一些,等你年纪大了,你就会感激我,而不是怨恨我。”

夸父看他儿子骑马的样子很是欣慰,虽然这个孩子没有长得跟他一样魁梧巨大,他还是最喜欢这个儿子,怎么看怎么喜欢,因为他的这个儿子几乎是部族孩子中最聪明的一个。

脑子不够,这一直让夸父耿耿于怀,现在,夸父族终于有一个好脑子的孩子,身体小点,不算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情。

雨水继续下,雨水只要落下,青山就显得渺小了,乌云遮住了天空,天空就变得低矮了。

任何事情只要加上一个前提,有的难度会增加,有的难度会减小,总之,这就是一个事在人为的情况罢了。

第117章 该是有情谊的时候了

云川把抢来的王冠放在水里煮过之后,就用绳子拴起来挂在云蠡的床头,这东西上的宝石五颜六色加上黄金金灿灿的模样很吸引孩子的目光。

精卫只要轻轻地推动一下,云蠡的小脑袋就跟着转来转去的,看样子很喜欢这东西。

一个人最重要的就是精气神!

这么多年以来,轩辕的精气神始终不倒,且持之以恒的努力着要一统天下,所以,这样的人最好不要惹,你也惹不起,就算这种人一时间失败了,等他再爬起来的时候一定会更加的强大。

蚩尤临魁这种人虽然算不上好人,可是呢,他们即便是当坏蛋,也把坏蛋当的津津有味的,一辈子持之以恒的当坏蛋的人,最好也不要太得罪,因为他们是真的坏人。

刑天这种人欺负起来就很愉快了……他现在连当坏蛋的胆量都没有了,一个坏蛋一旦不想当坏蛋了,基本上距离死亡就不远了,因为他没有办法承担自己昔日做的恶带给他的后果。

无牙回来的时候,雨还在下,只是带回来的收入非常的可观,基本上,刑天攻伐力牧原所得的好处,至少有三成落进了云川部的口袋。

刑天跑了——

轩辕的牙齿都要咬碎了,眼珠子都要从眼眶里掉出来了。

当初听闻仓颉,常先惨败的消息的时候,他能忍住不发火,因为,在他的认知里,今天丢掉的东西不算丢,最多算是别人帮他保存一阵子,只要机会合适,他就能连本带利的全部拿回来。

现在,人家狠狠的咬了他一口之后,就跑了,不准备再咬他了,这就让轩辕失去了剥狗皮的快乐。

刑天跑了,临魁,蚩尤就变得非常紧张,他们已经开始后悔跟刑天搅在一起戕害轩辕部这件事了。

他们清楚,这件事说到底是瞒不过人的,几万人的队伍,想要彻底的保密根本就做不到。

为此,蚩尤,临魁也各自把分散在外的部落收缩回来,学云川部开始建城自保。

因为大家都忙着建城,整个秋天,大河上游很平安,是这些年以来难得的平静时刻。

秋雨停下来的时候,寒气也就一并降临了,当云川部常羊河上的小石桥上开始出现落霜的时候,云川部的人就换上了厚厚的裘衣,穿上这种衣衫之后,每个人都看起来很臃肿,很肥胖,充满了富裕的气息。

女咆已经准备好了,尤其是穿上轻薄的铁甲,再给自己弄一个大秃头方便戴头盔之后,这个女人身上已经看不到半点属于女人的气息了,只剩下彪悍与阴冷。

睚眦的双刀舞动的水泼不进,女咆依然可以把沾有白灰的木杆头戳在他身上,这让睚眦非常的沮丧。

赤陵的双脚很大,这导致他的身法一点都不灵活,除非在水里他能做到所向无敌之外,在陆地上他比睚眦更加的不堪,尤其是在云川给他脚上戴上一副脚镣之后,他的行动就变得更加迟缓了。

即便是总被睚眦,女咆,夸父凌虐,赤陵还是坚持戴着脚镣,不论是在水里,还是在陆地上,亦或是在床上,他都没有解开过脚镣。

因为族长说过,等他解下脚镣的那一天,他一定会发现自己的双腿会与以往有很大的不同。

女咆在面对夸父的时候,几乎找不到战胜夸父的办法,尤其是在平坦的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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