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是见过,是听过。低,不厚,站着的时候重心很低,像是随时要蹲下去。它穿着一身不像甲的东西,颜色是暗的。
古冥氏看着她。他手里还端着那只白瓷瓶。他把它举到眼前看了一下,然后把它倒过来。瓶子里的东西流到殿中的金砖上。
无色,有一点稠。流了一小滩,在砖上摊开。
“这个,”古冥氏说,“不算数。”
他把空瓶子搁在那张案上。
“你今晚还不能死。”他说。
绯燄站在龙椅前面。她穿着那身十二章的朝服。十二串白玉珠垂在面前,她看东西要从珠子之间看过去。她看着他。
“你要什么。”她问。
古冥氏没有立刻回答。
他在那间殿里走了一圈——走得很慢,看那些柱子,看那张案,看那张椅子。
他走的时候手离地很近。
走到龙椅前面的时候他停下来。
他伸手,在那张椅子的扶手上抹了一下。抹完之后他把手举起来看了看。
“我要一场礼。”他说。
那场礼定在三天之后。三天里,古冥氏对她提了三个要求。
第一个:她自己走出宫门。不是被押出去,不是被拖出去——是走。穿着朝服,从承天门走出来,走到底下那条大街上去。
第二个:她自己跪。第三个:玉玺由她亲手交出去。绯燄听完那三个要求之后,问了一句。
“为什么。”
“因为我要是用抢的。”古冥氏说,“那就是我赢了。”
他看着她。
“我要的不是我赢。”
(他在解释什么)
那天他在殿里跟她说了大概一炷香的话。
那是她第一次听他一次说这么多。
他的声音很低,说话的时候喜欢停顿——他停顿的地方不是句子之间,是词之间。
他说一句话,会在那句话最要紧的那个字前面停一下,然后再把它说出来。
他说的是:他打武朝打了三年,死了很多人。可是死人不是问题——他手下的人本来就会死,这个他不心疼。他心疼的是另外一件事。
“你们到现在,”他说,“还觉得你们是人。”
绯燄没有说话。
“你们的人写东西。”他说,“写『牲者,忘其身』,写『民为贵』,写『士可杀不可辱』。你们写了几千年,写了一堆字,然后照着那些字活。”
“所以呢。”
“所以我要你们自己把那些字念出来。”古冥氏说。
他往前走了一步。他比她矮很多,所以他看她的时候要抬一点头——可是他那样站着,她觉得自己才是矮的那一个。
“你走出那扇门,你跪下去,你把那个印交给我。”他说,“那三件事做完,你们写过的那些字就全部是假的。不是因为我说了假话,是因为你自己做了。”
“这是你要的。”
“这是你要的。”古冥氏说,“我只是把它排成一场礼。”
(受降诏)
第三天早上,有人送来一卷帛。送帛的是两只哥布林。它们把帛展开,铺在那张案上——就是那张她写了一夜谕旨的案。帛上是一份诏书。
格式是武朝诏书的格式:起首是“朕”自称,中间是叙述,结尾是玺印的位置和年月日。
格式一点都没有错——连行距都对,行距比一般的诏书疏一点,那是因为这一份要盖大玺。
字是新的。绯燄站在案前看那卷帛。她看了第一行,然后她的手在身侧收紧了。(她认得那个字)
那卷帛上的字,她认得。
不是因为她见过这篇文章——是因为她见过写这篇文章的手。
那个字结体偏长,横细竖粗,转折的地方有一个很小的顿笔。
写的人写得很稳,稳到几乎看不出力道——那是写字写到最后才会有的稳,不是练出来的,是写了太多之后自然长出来的。
武朝三百年里,写得出这种字的只有一个人。绯燄认识她。
青玥二十岁那年进的中书省。
那一年的考课她得了第一,卷子递到御前,绯燄看了两遍——不是看内容,是看字。
她当时在卷子背面批了四个字:“字如其人。”
那四个字是她自己写的,写完之后她笑了一下,因为那句话说的是废话——每个人的字都像人。
可是那年她写那四个字的时候是真心的。
(青玥被带进来)
青玥是被带进来的时候,绯燄才知道那份帛是谁写的。她被两只哥布林带进来,走在后面。
绯燄第一眼没有认出她。
她瘦得不像话,肩膀的骨头从衣服底下顶出来。
她身上穿的是一件从魔渊发的粗布衣,衣服是干净的——它们给她洗过,这是为了今天特地洗的。
她的右手手腕上还留着一个印子,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