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誉之点头:“好,我知道了。”
他说:“车钥匙给你,晚上不好打车。”
“不用啦,”林格说,“晚上喝酒呢,喝酒后不能开车。”
林誉之说:“自己不能开,叫代驾也行。”
“算了吧,”林格笑,“你车上有行车记录仪,还有定位——怪怪的,我开你的车出去,总觉得自己也被你监视呢。”
林誉之微微笑了:“我怎么会监视你。”
“时间不早啦,”林格长长伸懒腰,“我要走啦。”
林誉之说:“晚上吃完饭后给我打电话,再晚我也去接你。”
林格拎起自己的大书包,没说好也没说不好,笑着,潇洒同林誉之挥手:“再见~”
她哼着歌离开,脚步轻快,没有回头。
林誉之独自吃了晚餐。
说晚餐或许都有些亵渎这两个字,或者说,更像一种随意配备的营养补剂。称重后的蔬菜放在水中煮熟后捞起,配上一个水煮蛋,一份煎牛排,一杯蔬菜和豆子打成的汁。
吃到最后,他才察觉。
喔,忘记放盐了。
不过不妨碍,他已经吃光了。
把碗筷碟放入洗碗机,林誉之去卫生间清理了自己的身体,他房间中有两种沐浴露,一种是他惯用的,另一种沐浴露较为便宜,超市中随处可见,十几块钱一大瓶,是他以前寄居在林格家中时,一家人常用的,林格说喜欢那个味道。
今天的林誉之用了后者。
做好一切后,林誉之坐在客厅沙发上,握着一本书阅读。
一本书从头读到尾,大约是作家年纪大了,水平严重下降,合拢书本的那一刻,林誉之已经完全忘记其中的内容。
他端起水杯,平静地喝了一口水,将玻璃杯轻轻搁置在桌上时,他抬起头,看到兢兢业业的时钟指针。
凌晨两点。
林誉之起身,挽起衣袖。
雇佣来的阿姨每日都会打扫卫生,但有些地方是林誉之嘱托的,比如林格房间中的垃圾桶,要等着他来清理。
理由是妹妹粗心大意,经常会把一些有用的东西丢进去,林誉之会在丢垃圾前做一次深度的筛选,将一些和妹妹相关的重要物品收好。
阿姨十分遵守规矩。
林誉之清理完垃圾,重新坐回沙发上。
在搬进来之后,这是林格的第一次夜不归宿,也是她第一次和男性朋友约会。
没有任何阻碍,能够光明正大和她聊天,互相发“小狗”“主人”这种恬不知耻的、下流、肮脏、无耻字词的肮脏男人。
林誉之喝光杯中最后一口水,将玻璃水杯搁置在茶几上。
他抬头看。
时针指向凌晨四点。
林格还没有回来。
林格不回家。
她在出门前就没打算回去。
林格在公司楼下的酒店里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。
她健身结束后已经六点,晚饭倒是和教练一块儿吃的,严格配备的健身餐,没什么味道。
幸好和公司离得不算远,她赶去公司上班,准时开直播,下播后已经很晚,林格看了看时间,揉了揉操练到酸痛的手臂和腰腹,决定不回家了。
刚好有住宿的补贴,林格在公司附近的酒店中订了房间——还能多休息一阵。
健身中的人也最需要充足的睡眠。
直到次日十点钟,吃过早餐的林格,才神清气爽地回家。
她没想到,一推门,就能看到坐在沙发上的林誉之。
他穿着白色的柔软家居服,从家里带来的那一件,也是给她清理耳朵的那一件。
腰带系着蝴蝶结,绳子边缘微微垂下。
林誉之看着她,露出一个极轻淡的笑:“怎么一晚上都没回家?”
林格看不出他的异样,如实回答:“下班后太累了,时间也晚,所以在酒店里将就一晚。”
“嗯,挺好的,”林誉之点头,“你的那个’小狗’要和你一起将就?”
辩驳 雨下一整晚
林格差点想不起“小狗”是谁。
她甚至在脑海中过了一遍, 思考到底是那位朋友姓“苟”——林誉之口中说出的词语是小狗吗?还是小苟?小勾?
林格不记得林誉之说过什么低贱下流的脏话,他连情,动都礼貌。再如何被撩拨, 也顶多喘着气, 用大拇指侧面摩挲着她的脸颊, 垂眼,压低声音问怎么这样会夹。最出格的话语,莫过于轻轻扇一扇花瓣,问流这么多是要给谁看。
仅此而已。
他从不说出什么以骚做前缀的词语,更不会叫出小,母狗这种词汇。那些过于通俗的词语被他从语言库中删除,倘若真要用动物来形容她,林誉之也优先选择小猫, 小兔, 小松鼠, 这些很少拿来骂人的物种。
林誉之的反应过于自然。
自然到林格忘掉了前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