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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9节(2 / 3)

做了,他老人家信了,信了他亲手培养出的孩子和孩子他爹一样是个混账。没几天,病情就糟糕了,原本只是有一点糊涂,刺激后连人都认不清楚,也不记得林誉之——你敢说,你们现在在一起是正常的?你们现在知道没有血缘关系,当时知道吗?嗯?如果我爸他当时没看到那些照片,而是现在,现在知道了你们俩的脏事——”

“一个叫哥哥,一个叫妹妹,口口声声的兄妹,”路毅重说,“难道真要你们亲手逼死老人家,让林誉之坐实了害死他姥爷的罪名,你才会意识到自己有错?林格?”

“你也不想你爸再蹲一次监狱吧?”

……

强烈的自厌情绪,会投射到你本喜爱的物体上。

严重的自我厌恶,令你连带着讨厌之前喜欢的一切。

比如少年时嫌弃童年小鸭子幼稚,年龄再大一些,又厌恶少年时听的歌曲、服装、发型。

对过去的厌恶似乎就能摆脱曾经的记忆,就像,针对他的呛声,好似就能彻底抹除兄妹相女干的罪孽。

林格醒来时,察觉到自己脸上罩着呼吸罩,另一端连着呼吸机,还有病床前沉默坐着轮椅的林誉之。

视线相触。

林誉之靠近她,关掉呼吸机,取下呼吸面罩。

他甚至没洗脸,嘴唇上的痕迹还是那么明显,看起来很糟糕。

天啊。

林格不敢想。

林誉之的伤口在缝合不足6小时后就断裂,而她,他的妹妹,又是在昏迷状态下被送往医院。这样的事情,在医院中应当也是闻所未闻。情绪激烈的兄妹俩在深夜里就医,她的嘴唇肿得发痛,林誉之现在的嘴唇和舌头也都有破损的痕迹——

林誉之说:“你是情绪激动引发的呼吸碱中毒,外加低血糖,晕了过去。”

呼吸碱中毒,由激烈的情绪起伏开始,引发呼吸频率过快,又过多地呼出二氧化碳。她近期又在控糖期,有轻微的低血糖眩晕症状,两者综合之下,导致她昏厥。

林格当然知道自己没事,她一眼就看到林誉之那不一样的腿。

西装裤下的那条伤腿应该是又裂开了伤口,明显地在裤子上染起一团深色的痕迹。

面积不小,这一团深色让林格眼皮跳了一下。

在察觉到这点后,几乎没有任何思考时间,林格坐起,掀被,还未下床,就被林誉之按住肩膀,迫使她继续躺下。

林誉之问:“你又要走?”

“我能走哪儿去?”林格说,“我去找医生——你的腿不要啦?不疼吗?”

“格格,”林誉之问,“你在担心我吗?”

他说话时声音很轻,很细微,轻得像春天里燕子的呢喃。

林格说:“闭嘴,不要说话,你自己腿什么情况,你不知道吗?”

“我不知道,”林誉之说,“格格,我只知道我爱你。”

“你再不爱我,我就要疯了。”

真相 源

林誉之对医院有着不同的感情。

祖辈积累的财产和医院息息相关。

他的姥爷算得上是当地的一个传奇, 一开始穷到冬天只有一个棉袄一条棉裤,还是他姐姐穿剩下的,个子高, 袖腿和裤腿短了, 就裁几块儿棉布, 填上棉花絮子,缝好,接上;等接的这一段儿短了,再裁,再填,再接。几年过去,袖子和裤子都是五彩缤纷的一圈又一圈。这省布料又省钱的衣服,也有个致命的缺点, 一旦他长胖, 就再也穿不了。幸好姥爷家里穷, 穷到饭菜油水少,从根源上杜绝了长胖这一浪费钱的巨大隐患。他在村里,往上数十几代都是贫农, 进不了厂子,只能老老实实在土里刨食吃。

到了姥爷这一代, 才稍稍有了些变化,他脑袋机灵,从小跟赤脚医生身后干, 后来村里有了去规范化培养医生的机会,无儿无女的赤脚医生把机会给了他。姥爷自此入了行, 肯吃苦, 学成后常常一个人背着药箱, 翻山越岭地去诊疗——后来去城里开诊所,攒够了钱就往市里去,和大医院合作,后来又去开药店,依仗着之前结交的人脉,开始做药品批发和采购的生意,硬生生地闯出一片天。

他唯一的舅舅路毅重,则是把私人医院业务主要拓展的那个。

姥爷常说年轻时做了些亏心事,导致他人到晚年,子孙凋敝。路毅重天生弱精症,好不容易有了个孩子,结果年纪小小就傻了(后来又检测到并非亲生);路启藻身患绝症,早早病逝。他唯一的孙子,也就是林誉之,看着是健全的,却也不那么“健全”。

姥爷家的旧院子里种了个老槐树,四十多年来,林誉之出生后没多久,姥爷就带着写有他名字的纸条和胎发,在树下烧掉,说是认树做义父,能保佑孩子一生顺遂。姥爷过世的那一年,老槐树也被雷劈死了。

又剩下林誉之孤零零的一个。

他起初并不觉自己孤单,他还有妹妹,一个虽然同他多有争执、吵架,却再亲密不过的妹妹。大约是天也可怜他孤苦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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