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我说「恭喜」。
但我没说的是——我羡慕她。
我睁开眼睛,拿起画笔。第一笔,是金色。我把金色涂在画布的中央,像一个光源。
然后,我开始用灰色和黑色,在光的周围,画出阴影。
笔触很慢,很用力。每一笔都在画布上留下厚重的痕跡。
我不知道过了多久,也许一小时,也许三小时。
等我回过神时,画布上已经出现了一个画面――一个女性的背影,沐浴在金色的光里。她的轮廓模糊,但能看出她在微笑。
而在她的影子里,蜷缩着一个黑色的人形。看不清脸,看不清性别。只能看到他在凝视着她。
我放下画笔,盯着这幅画看了很久。
是住在「我」身体里的「李天朗」吗?
还是我记忆中的「陈曦」?
还是,「她们」本来就是同一个人?
我不知道。我只知道,我画不出别的东西了。
我坐在地上,背靠着墙,点了一根烟。
画室里很暗,只有画布上那一块金色,在微弱的月光下,隐约发光。
我就这样坐着,一直到天亮。
我和她的关係,进入了一种外人看来无比羡慕的,奇妙的稳定平衡。
我成了她最忠实的「男闺蜜」,她孩子的「乾爹」。
我时常会现身于她的家庭聚会。一身熨帖的衬衫,配上一瓶价格不菲却颇有来歷的红酒——这是我为融入这温馨场景所做的,恰到好处的偽装。
我会与她的丈夫林泽碰杯,那位总是掛着温和笑意的男人,会轻拍我的肩膀,说:「天朗,谢谢你,你是她最好的朋友。」
最好的朋友。我笑着点头,将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。我默默地,在心底向这份我们共同守护的,安稳的「谎言」致敬。
「是,我是她最好的朋友,也是最沉默的爱人,最忠诚的囚犯,亦是你,林泽的,最一无所知的敌人。」
我会抱起他们的孩子,那个活泼得像太阳一样的小傢伙。他有着和她一样明亮的眼睛。
我会给那个小傢伙讲故事,关于影子如何痴恋光明,怪兽又如何卑微地祈求一个拥抱。他似懂非懂地听着,柔软的小手会无意识地蹭过我的脸颊。
那一刻,一种几乎将我溺毙的温柔会席捲而来,紧随其后的,是那种早已习惯,渗入骨髓的,带着甜腻苦涩的酸楚。
那不是毁灭性的绝望,而是一种早已习惯的,温柔的刺痛。
我想,如果我没有经歷那个夏末的黄昏,如果我还是「陈曦」,我会不会也有一个这样的孩子?
会不会,我也能这样坐在洒满阳光的客厅里,看着我的孩子笑?
但这个念头只闪过一秒,然后就被更深的苦涩吞没了。因为我知道,这永远不可能了。
这是她的人生。她的丈夫,她的孩子,她的家。
而我,只是一个偶尔来一次的「乾爹」,一个可以随时离开的「客人」。
至少,我能看着她幸福。
不过,我成为了唯一能自由出入她幸福家庭的「外人」。一个完美的,无害的,扮演着「艺术家」和「男闺蜜」角色的幽灵。
而她,是我唯一的「战友」,或者说,我这座孤岛唯一的,被允许登岸的访客。
在我创作陷入瓶颈,将自己活成一具行尸走肉时,只有她敢带着一碗热汤敲开我的门。她会像个操心的姐姐一样,皱着眉嘮叨我,帮我收拾满地的狼藉。
她会看着我那些扭曲的画,用一种混合着关切和不解的语气说:「你就不能画点开心的东西吗?」
我多想告诉她,我画过。我画过无数次。
在最深处的抽屉里,锁着一叠叠厚重的速写本——那是我独有的,不敢示人的祭坛。
每一本的扉页,都必然是一双手的素描。一双属于八岁陈曦的,纤细的,指甲被精心修剪过的手。
我凭藉日渐模糊的记忆,反覆描摹它轻放于钢琴键上的姿态,描摹它被粉色蕾丝袖口半掩的模样。这是我对「我」的凭弔,是对永难重返的故园的乡愁。
而从第二页开始,直到最后一页,全都是「她」。
我画了无数遍她的侧脸。她迎着阳光微笑的样子,她低头看书时发丝垂落的样子,她抱着孩子时那种温柔得近乎刺眼的,属于「母亲」的样子。
我用尽了画室里最明亮的色彩,试图捕捉她眼中的光芒。我画的不是「陈曦」,我画的是那个住在那具身体里的,耀眼的「李天朗」。
我画「她」的时候,笔触总是温柔的,充满爱意的,甚至会因为过于投入而感觉闻到她头发上洗发水的味道。
「我所有的开心,早已都已经画在了那些她永远不会看到的速写本里。」
我羡慕她,用我的身体活得如此出色。
我想要她,那个阳光下美丽而温柔的女性。
但我不能。我只能将这份足以摧毁一

